强化执法监察 丽江依法管理保护古城

作者:丽江会议    文章来源:丽江会议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4

    日前,记者跟随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立法回头看”调研组在丽江市调研时了解到,丽江市依法保护丽江古城取得实效。

    为有效保护丽江古城这份珍贵的世界文化遗产,2005年12月2日,云南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省丽江古城保护条例》,并于2006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颁布施行以后,丽江市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广泛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印发了《条例》文本3万册、《条例》贯彻实施宣讲问答2万册,发放到古城居民、经商户和中外游客手中。以《条例》为主要内容,采用“有奖知识问答”、“有奖知识竞赛”、“有奖征文”、“民间文艺汇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使《条例》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两年多来,丽江市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切实大力加强古城保护管理软硬件建设。在软件建设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组织古城保护管理职能部门干部职工到国内外先进的遗产地管理机构进行学习考察或挂职培训。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到丽江举办讲座,不断提高古城保护管理水平。在硬件建设上,下大气力拆迁古城周边不协调建筑、实施古城内“三线”入地工程、大面积修复古城五花石路面、对古城进行亮化和绿化,使古城的水更清、街更净,环境更加优美。另外,实施了古城保护管理数字化建设工程,在古城内布控了64个监控点,对古城核心区及主要出入口处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切实保障了古城的安全。

    同时,切实强化执法监察,不断规范古城内的商业经营行为、房屋维修行为和公共设施建设行为。去年1月,丽江古城保护管理局及时组建了综合监察执法支队,切实加大力度惩治违法行为。先后累计立案351件,行政处罚117件,整治规范了1800余家各类经营户的商业经营行为。通过加强执法监察,有效控制住了在古城内乱搭乱建的行为,切实解决了古城居民反映强烈的关系自身利益的问题。酒吧一条街噪音扰民问题,通过强有力的综合整治得到有效解决。经营户违章搭建的构筑物、占道经营的摊点已被全部拆除。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Google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发表评论
     
    姓 名: * Oicq:
    性 别: Msn:
    E-mail: Icq:
    主 页:
    评 分: 1分 2分 3分 4分 5分
    评论内容:
    申明 评论内容只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
    线路导航
    · ·
    · ·
    · ·
    · ·
    热门点击
    关于我们 | 品质保证 | 监督投诉 | 联系我们 | 报名参团 | 支付方式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公司全称】昆明中国国际旅行社
    【许可证号】L-YN-GJ00018
    【联 系 人】张武山 屈艳玲
    【客服电话】0888-6664947 5111791
    【联系手机】13688762377 13688762337
    【传真号码】0888-5111792

    【网站地址】www.lijianghuiyi.com
    【企业信箱】youyunnan@126.com
    【 M S N 】zhangwushan535@hotmail.com
    【客服QQ号】365207491
    【联系地址】丽江市 香格里拉大道 正龙酒店328办公室